2015 年 10 月 15 日起
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,由现行的 250 元每件次,降为 200 元每件次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工本费,由现行的 50 元,降为 10 元。
2016 年 1 月 1 日起
延长国家知识产权部门专利年费减缴时限,对符合《专利费用减缓办法》规定、经专利局批准减缓专利费的,专利年费减缴时限由现行授予专利权前三年,延长为前六年。
摘自《发改价格[2015]2136号》
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,由现行的 250 元每件次,降为 200 元每件次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工本费,由现行的 50 元,降为 10 元。
2016 年 1 月 1 日起
延长国家知识产权部门专利年费减缴时限,对符合《专利费用减缓办法》规定、经专利局批准减缓专利费的,专利年费减缴时限由现行授予专利权前三年,延长为前六年。
摘自《发改价格[2015]2136号》